团体意外险的理赔金员工可以将其授权给企业?
- 时间:2025-06-25 11: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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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约定
若团体意外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员工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由公司先行垫付,后续通过理赔返还给公司,那么理赔款可以直接支付给公司。这种情况下,企业需依据合同要求,提交完整的理赔资料,如员工的伤害证明、医疗费用单据、企业垫付证明等,以确保理赔请求合理合法。
二、保险金请求权转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将与本次保险事故相对应的全部或者部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主张该转让行为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当企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员工或其继承人进行了赔付,员工或员工继承人自愿将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企业,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获得理赔金。但需注意,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金请求权不得转移。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这意味着企业不能直接指定自己为受益人来获取理赔金,即使企业为员工投保,也需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员工及其近亲属作为受益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