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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延期—工程未完工导致建工险需要延期应该如何处理呢 ?

  • 网友
  • 时间:2025-07-18 11:25:44
  • 87人阅读
简介 建工险到期后若工程未完成而不办理延期,会导致保险责任自动终止,工程后续施工阶段将完全暴露在风险中,因此必须通过延期确保保障延续。建工险在工程未完工时可以申请延期,但需根据保险合同条款及工程实际情况办理,

一、确定建工险能否延期

1.看保险条款约定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期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常见于“工期型”保单),则保险责任自动延续至竣工,无需额外申请延期。
若条款仅约定固定期限(如“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工程未完工则需主动申请延期,否则保险责任到期终止。
2.工程延期原因合理性
保险公司通常接受因不可抗力(如疫情、极端天气)、政策审批延误、设计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的延期;对于施工方管理不当(如资金短缺、进度拖沓)导致的延期,可能需额外提交风险说明或增加保费。


二、申请延期的关键步骤

1.提前申请,避免空白期
需在原保险期限到期前 30-60天 提交申请(具体以保险公司要求为准),逾期可能无法办理,或需重新核保(增加难度和成本)。
2.提交必备材料
填写《工程延期申请书》(保险公司提供模板);
工程延期的 书面证明:如业主与施工方签订的延期补充协议、监理单位出具的进度说明、政府部门的延期批复文件(如适用);
剩余工程的 施工计划:明确延期后的预计竣工时间、主要施工内容,证明工程仍在持续进行。
3.缴纳延期保费(如适用)
若原保单无“免费延期”约定,需按延期时长和剩余工程价值缴纳保费(通常按日或按月比例计算,公式:延期保费=原保费×(延期天数/原保险期限天数)×风险系数);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可协商减免部分保费。
4.获取延期批单
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出具 书面延期批单,明确新的保险起止时间、保额调整(如有)及特别约定(如增加免赔额),批单与原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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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延期期限限制
单次延期通常不超过 6个月,累计延期一般不超过 原保险期限的50%(如原工期2年,累计延期不超过1年),具体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
若工程长期停滞(如超过3个月未施工),保险公司可能拒绝延期,需重新投保。
2.避免“先施工后申请”
保险到期后未办理延期仍继续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且可能影响后续投保资质。
3.特殊情况处理
若工程已严重超期(如原工期1年,实际延期2年),保险公司可能要求 重新评估风险(如检查已完工部分质量、调整承保范围),甚至拒绝延期,需按新项目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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